天台人造草球場

位於體育大廈(低座)天台,適合進行5人足球活動及兒童足球訓練。

配有夜燈方便會員下班後作足球消遣。

位置體育大廈(低座)天台
電話2577 5367
傳真2882 1213
電郵[email protected]
開放 時間星期一至日及公眾假期: 08:00 – 22:00 *惡劣天氣除外
費用
08:00-18:00 :
$400 / 小時
18:00-22:00 :
$500 / 小時
設施 詳情
  1. 球場場區34米 x 18米,配有夜燈設備
  2. 場地面積達8100呎
  3. 可進行五人足球,如需作其他用途,請另行申請
  4. 本場限定使用人數為24人
其他團體租賃,價錢另議。
 
  • 一個會籍每天只可預訂一小時。
  • 所預留之日期及場區經確認後不能更改。
  • 請將個人資料保密,以防外洩,避免他人使用。若因個人疏忽而導致的損失,本館概不負責。
  • 本會保留預訂辦法之最終修改權。
  • 會員可預訂翌日起計一星期內場區。
  • 會員可透過網上系統預訂場地。
  • 親臨預訂請到:

        體育中心大堂綜合體育館辦公室,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日10:00-18:00                                       

  • 團體租賃請於活動舉行最少14日前提出申請,任何場地及其他費用需於活動舉行7日前付清。請填妥場地租賃表以作申請。


任何進入或使用此天台人造草足球場或其組成部份之人士(簡稱“使用人”)必須遵守下列由南華體育會(簡稱“本會”)所訂立及執行之守則:

  1. 使用人必須為本會會員及持有由本會發出之有效會員證。
  2. 在租訂段節內,使用人須應場地管理人員的要求出示其有效會員證,以供查核。
  3. 除本會主辦之訓練班外,天台人造草足球場每場地只容許最多二十四名使用人同時使用。
  4. 十二歲或以下之人士只可在成年使用人陪同下方可使用天台人造草足球場。
  5. 使用人不得穿著長粒或金屬粒運動鞋進入天台人造草足球場。
  6. 使用人必須首先檢查天台人造草足球場之設備,以確保該球場之設備情況正常及適合使用。
  7. 如足球跌出天台人造草足球場範圍,一概與本會無關。
  8. 使用人不得咀嚼香口膠、攜帶飲品或食物進入天台人造草足球場及其範圍。
  9. 人造草足球場及其範圍內不准吸煙。
  10. 在場所預訂之時間結束時,即使球賽尚未完結,使用人亦須即時離開天台人造草足球場。
  11. 在狂風暴雨、天氣惡劣或雷暴警告期間,本會將視乎當時天氣情況及天文台相關資訊決定天台人造草足球場是否開放。如遇發出三號或以上強風訊號或十五公里範圍內之閃電警告或黑色/紅色/黃色暴雨警告,天台人造草足球場將暫停開放。
  12. 如管理人員根據使用條件第11條的守則,基於惡劣天氣或任何無法預知的情況而取消已作實的租訂,使用人可申請補場。不過,管理人員並不保證有合適段節可供補場之用,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須進行已預先安排的維修工程、有關設施當時的用場情況或任何其他情況。
  13. 在一般情況下,如使用人申請更改已作實的租訂時間,將視作取消租訂,已繳費用不會發還。
  14. 使用人不得製作、發布、展示或派發任何與活動有關並含有失實、偏頗、誤導或欺騙性質內容的宣傳資料。事先未經本會書面許可,使用人不得在任何宣傳資料中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提述本會。使用人如違反或不遵守本條文,以致引致任何索償、要求、聲請、訴訟或法律程序,須對本會作出賠償,並須一直為有關賠償負上全責。
  15. 事先未經管理人員批准,使用人不得在使用租訂設施期間安排任何公眾以觀眾身份進入所租訂的設施。
  16. 除事先獲得本會批准外,使用人不得預留天台人造草足球場之設施用作舉辦私人教授 / 訓練課程或進行商業活動。
  17. 倘本會預留天台人造草足球場作訓練或比賽之用,其他非進行該項活動之人士將不能使用天台人造草足球場。
  18. 使用人須將使用後的傢俬放回原位及嚴禁隨意移動人造草足球場內之器材。如有損毀,須按照市價賠償一切損失。
  19. 使用人使用人造草足球場時須自行負責其本身及財物安全。本會之經理人及僱員、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情況下均毋須負責使用人或其他人士之財物損失、損壞、身體受傷或死亡。
  20. 本會保留權利,可拒絕/取消租訂安排而無須事先通知申請人/使用人,並可限制進入場地的使用者及/或觀眾的人數,或以衞生理由或任何其他合理理由拒絕任何人進場,以及/或加入其他有關使用天台人造草足球場的條件。
  21. 對上述條文如有疑問,請向本會綜合體育館查詢。
  22. 本會保留隨時更改以上天台人造草足球場使用規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